首页/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成果/提案选登201607-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

提案选登201607-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

来源:本站首发|时间:2016-05-05

民进重庆市委

 

当前,医疗纠纷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相关调研显示,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2015年6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发生的伤医事件引发了医护人员集体抗议,也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

1.医院方面:医患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是造成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在认为“就医时医务人员让患者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中,选择“医学专业术语太专业,不积极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此外,一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少数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下滑、医院的医疗管理体制不完善、少数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下降等等问题也是医疗纠纷的重要诱因。

2.患者方面:调查显示,医患纠纷70%以上不把诉讼作为第一选择,因为患者考虑的一是后续治疗效果的担心;二是质疑司法的公正和繁琐的诉讼程序;三是医疗的高度专业性、特殊性,患方对能否胜诉心里没底,还不如通过医闹方式获得理想赔偿那么简单。另据调查,认为“导致医患纠纷的患方原因”中:“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维权意识增强”是主要原因,占比达77.9%。此外,还有“缺乏医学知识”“故意取闹以获得更高的赔偿”“医生问话态度不好”等原因。

3.社会因素:由于一些媒体对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对医疗纠纷的报道有“炒作”现象,对医疗纠纷的不当宣传使正常的医患关系复杂化,使医院工作陷入被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

4.其它因素: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是助长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对于部分违反《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家属,有关部门迫于维稳压力,往往也不能采取强有力的制止措施。迫于无奈,最后往往导致医院“花钱买平安”。

为了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建议:

1.建立医患纠纷的“缓冲带”。完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医患调处机制和公开透明的法律维权机制。构建懂法、懂医、懂保险的复合型调解人才队伍,让第三方独立仲裁机构调处医疗纠纷,依托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调解团队化解医患矛盾,使医生和医院脱离具体赔偿事务,避免医患纠纷演变成恶性事件。

2.完善制度机制保障。要完善医疗纠纷投诉解决机制,引导医患纠纷进入司法裁决程序或调解渠道。适时出台《医疗纠纷现场处置办法》,依法处置扰乱医疗机构秩序及“医闹”等违法行为;对医闹严格界定,明确详细的医疗纠纷现场处置标准,让执法依据明了,坚持对医疗暴力“零容忍”,一旦侵害医务人员,公安机关要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

   3.依法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医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就诊医疗流程,主动加强与患方沟通,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例如,遇到特殊病情,让家属及时了解抢救进程,甚至亲临抢救现场,见证抢救过程,以降低患者焦躁情绪;要善待每一位患者,让患者感到亲切和温暖;提高医护人员的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建立医疗纠纷的受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4.完善舆论引导机制。要制定舆论引导预案,建立医疗纠纷新闻发布人制度,对“医闹”事件根据其性质、规模以及受关注程度,及时、主动、适当地对外发布消息,避免因权威信息缺失而引发谣言和媒体炒作,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媒体也应当发挥正向引导功能,从单纯基于事实的报道转向对解决纠纷各方、各环节的依法依规的监督报道,发挥独立于司法外的监督职能。

5.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和意外险。为了让广大医务工作者能放下心理包袱,解决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医疗工作之中,有必要进一步推广完善医疗事故责任险和意外险,可根据医务人员所从事医疗工作风险的大小,工作年限的长短,既往的业绩购买不同额度的保险金额,对于出了事故的医生应提高下一年度的保费金额;对未出事故的医生在购买责任险时给予一定优惠。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理赔,避免院方与患者的直接争执和讨价还价。

 

作者:

责任编辑:郑常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