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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四大关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来源:中国文化报|时间:2011-11-14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四位一体”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民意民生。笔者认为,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发展体制,应当着重认识并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这是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着力点。

  正确认识文化软实力与 经济硬实力的关系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文化发展速度却明显滞后,文化影响力也亟待提高。如果说在经济领域我们存在贸易顺差,而在文化领域则存在明显的交流逆差。根据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文化软实力蓝皮书: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报告(2010)》介绍,在世界文化市场中,美国独占43%的份额,欧盟占34%,而我国文化产业在世界文化市场上的份额不足4%。而从国际对比看,我国文化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中比例,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10%以上的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央领导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克服和防止重“硬实力”而轻“软实力”倾向,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正确认识改革创新与 发展繁荣的关系

  推动文化领域的改革创新,要转换思路,开阔视野,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方面,体制机制是关键。建立起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以体制的先进性和机制的有序性来拓展文化发展的空间和活力,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必须准确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深化对文化地位和作用、文化发展方向、文化发展动力、文化发展思路、文化发展目标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在创新文化发展内容方面,必须既要注重文化的世界性,具备世界眼光,又要强调文化的民族性,弘扬民族精神;既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要与时俱进,推进文化的创新。在创新文化发展形式和手段方面,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高新技术,打造文化品牌,拓展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效率,不断增加文化的表现力、影响力。

  正确认识文化产品的 双重属性

  文化产品有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文化一方面承载着社会价值诉求、教化理想、审美判断等精神内容,涉及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另一方面,商品属性决定文化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

  对于偏重不同属性的文化产品,应该基于它们各不相同的创意条件、生产规律、市场规则、价值尺度,依托不同的管理主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分类区别对待。对偏重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产品,有关部门应运用政策指导、问题探讨、思想引领、机制建设等方法加强管理,既要防止出现管得过细过死的现象,又要避免大而化之、疏忽轻视的局面。对于具有很强商品价值属性的文化产品,应运用市场监管、行政执政、政策扶持等手段,注意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手段,引导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正确认识微观性市场主体发展与宏观性文化体制完善的关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性质相混淆的体制性障碍。一方面,通过政府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另一方面,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

  一要重塑市场主体。要遵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总体要求,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着力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大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其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推进文化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严格管理制度,改善经营方式。通过产权转换、共同开发、参与投资等多种渠道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二要完善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解放文化生产力、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将文化供给和文化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构建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力度,增强文化主体的活力,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改善宏观管理。在遵照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文化单位的同时,党委要对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重大人事变革和重大决策制度实现调控。要加快文化立法,着力完备文化法律体系,实现宏观管理的法制化。

  四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改进文化管理方式,创新文化管理手段,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提高文化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作者:

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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