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与公平正义

来源:《上海民进》2013年第2期|作者:余源培|时间:2013-08-28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将公平正义提到如此的高度,说明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迫切的实践问题。其核心是随着生产力和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地对生存意义发出追问,对现实发展产生焦虑。这里谈几点看法:

一、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应当多维度

公平正义,说到底是现实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问题。所谓“是否合理”基本含义就是是否符合和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历史进步的过程。人类社会每向前一步,公平正义事业随就之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是多方面的,它涉及人类社会构成的各个领域,公平正义的含义理所当然是多维的。

作为经济关系的范畴,公平正义几乎贯穿于整个生产、分配、消费、流通等领域,但主要指体现生产关系的一种分配原则,决定一定的主体应当享有什么样的经济利益。某些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符合效率的就是公平的最高标准,“经济无正义,应当保持价值中立”的观点是不科学的,他们只讲事实判断,不讲价值判断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其实,在西方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看来,公平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每个人在市场中都可以进行自由选择,但是需要以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为前提。他认为如果财富只被少数人占有,而绝大多数人处于贫困境地,社会就会产生不稳定。

作为社会关系范畴,指一种人际相处的平等地位和行为准则,防止个人利益的追求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侵害。社会是由不同利益的人们组成,他们既“共生”又发生“冲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社会不是由“抽象的人”、“原子式的个人组成”;唯物史观认为,组成社会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某些人倡导极端个人主义的主张是错误的。因此正如罗尔斯所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件,只要他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

作为一种政治范畴,指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和政府的主张,体现出公平合理地配置权利与义务,防止二者之间的失去平衡,保持和谐的社会秩序。现代政治运行的轴心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有权力的管理者要为公众的权利服务,不能谋私利。亚里士多德早就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平等的关切是政治至上的美德——没有这种美德的政府,只能是专制的政府”。

作为伦理范畴,公平正义指一种社会道德规范,以达到“义”与“利”的统一,提供评价善与恶、是与非的标准。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它对于人类的福利要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重要。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主张的“弱肉强食”的所谓“丛林法则”是不可取的。在资本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趋于功利化、世俗化和多元化,它会造成某些人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共识、秩序和意义的失落,产生出诸如拜金、享乐、利己、冷漠、虚无等消极现象,公平正义就是一帖治病的良药。

总之,公平正义的多维性取决于人的需要和利益不是单一的,它的内涵在历史上是不断发展的,与文明的进步同步。解决公平正义问题,不仅要经济利益的导向,而且需要正确的政治和道德导向。思考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分配领域,解决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不能脱离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诸方面,换言之,需要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细读中共十八大报告,可以发现上述这些精神。

二、离开公平正义就谈不上科学发展

中国共产党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具有世界历史眼光的一种表现,是马克思主义不断与时俱进的产物,是实现现代社会主义的努力。离开公平正义就谈不上科学发展。越是想科学发展,越是要讲公平正义。

在人类近现代历史上开启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但从一开始,无限制的财富增长,根本不考虑人的问题。古典经济学的终结者西斯蒙第问道:“英国所积累的如此巨大的财富究竟带来什么结果呢?除了给各个阶级带来忧虑、困苦和完全破产以外,另外还有什么呢?为了物而忘记人的英国不是为了手段而牺牲目的吗?”马克思称,这“不过是实现对人的彻底的否定”,主要表现为各种异化现象: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异化、人与环境的异化。这种情况到了现代更是造成各种社会痼疾积重难返。

于是,人类纷纷进行反思。一些专家指出,经济增长并不能完全代替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出现了特权阶层,背离了公平正义的原则。须知经济增长的核心是物,即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核心是人,即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要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但是经济增长必须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法国的佩鲁指出:“经济发展的外在指标以及这种发展对获取财富和积累资本所表现的可鄙的迷恋,同人们及其共同体制定的生活规划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这是“社会中一切非人道东西的主要原因和主要动力”。他大声疾呼:“此路不通,因为不论社会还是人,都不是物”。鉴于此,1995年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世界首脑大会通过的《宣言》认定;“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人生活质量”,致力于“建立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框架”。

我国要实现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它包含着“社会主义”和“现代化”两个既相差异又相统一的方面。它肯定现代化的目标选择,但要求扬弃资本主义的道路。邓小平强调:如果只讲现代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便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要义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最终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如果不坚持公平正义,就谈不上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就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指出,未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将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这将是一个“和人类本性相称的社会制度”。

马克思将人的全面发展,看做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它是一个由多方面构成的整体,其中包含着在各方面对公平正义追求,这些追求的东西从根本上与人类的尊严、与开发人的潜力、与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与比积累财富更加美好的价值观、与激发人的发明创造力等有关。目前全球和我国的经济增长都面临着自然资源的衰竭,人类的出路又在那里?应当看到正如W·博特金等人指出,“人类依然拥有没有束缚的想象力、创造力和道德力等资源。这些资源可以动员来帮助人类摆脱它的困境”,同外部极限相反,人的“内部界限在我们自身存在着并孕育着无可比拟的发展潜力”。这些潜力的调动就离不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共同富裕。离开公平正义就难谈科学发展。

三、对当前我国公平正义现状的分析

公平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在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就为公平正义的推进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科学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成功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第二位,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水平都迈上一个大台阶。对此我们必须予以肯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和向前发展。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公平正义的事业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通过改革来加以解决。公平正义要求承认和努力克服存在的三种“异化”现象:一是劳动的异化,资本过分统治了社会一切方面,人有可能沦为经济动物;二是权力异化,一部分人将“权力寻租”与“商业贿赂”相结合,形成“权钱腐败联盟”;三是政绩异化,不少干部追求唯GDP,社会的物态建设超前于社会民生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低下。要告别长期存在的以财富为目的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很不容易。再次是公平正义的文化氛围还有待增强。一切违反公平正义的舆论都是错误的。中国发展要高度关注“增长性贫困”(世行报告建议),要防止用平均数掩盖贫富不公问题。为此:

第一,要看到公平事业的全面性和紧迫性。这涉及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认识和表述。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来说,主体是“人民”,不是少数人;“日益增长”不仅是量的变化,而且包含质的变化。这对执政者就是一种挑战,要十分关注人民群众新的利益需要和利益增长。人民群众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仅是物质文化,而且提出了诸如政治参与、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要遵循“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的原则。其次“落后的社会生产”也应当赋予新的含义,应当包括精神生产在内。经济学家李斯特早就指出:一国之中最重要的工作划分是精神工作者与物质工作者的划分。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精神生产者的任务在于促进道德、宗教、文化和知识,在于扩大自由权,提高政治制度的完善程度。现在,中共中央确定了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我们应当按照这种总布局来多领域地推进公平正义事业。

第二,以收入分配当做促进公平正义的突破口。这是老百姓的现实要求。恩格斯曾经指出:“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的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两极分化所导致的贫富悬殊,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发各种形式的社会矛盾。江泽民指出:“一般来说,由于人的能力和贡献的差别是有限的,实行按劳分配不可能导致贫富悬殊”,那么人们要问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呢?原因就在于“少数人靠非法手段,如偷税漏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弄权渎职、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捞取不义之财。”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平均主义不是公平正义,我们需要的是有差异的、结果相对符合公平正义的分配。要处理不同人群“先致因素”与“后致因素”的关系,平等地分配社会机会和资源。

第三,注意社会政治领域里的公平正义。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把坚持中共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公平正义对执政党和政府的要求,就是不允许搞特权,不允许搞权钱交易,不允许搞腐败。目前我国腐败和反腐败正处于相持阶段。透明国际组织去年公布的清廉指数显示,在183个国家和地区之中,我国排在第75位,虽然比上年略有上升,但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国际地位仍是不相称的。腐败出现一些新特点:一是领导职务高的案件多,二是案件涉及金额数量大,三是查处案件中的“一把手”多,四是“前腐后继”严重。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从官员财产透明抓起。第四,抓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风气。为此,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追求财富要培养正确的财富观,不能扭曲自己的人格修养。据中国社科院2012年11月初公布的调查报告称:“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信任进一步下降,已经跌破60分的信任底线。”这种趋势需要扭转。市场经济具有双重的效应,经济学家布坎南建议,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要警惕“未启蒙的利已主义”。党和政府的政策要配套,要有道德导向;要相互配合,不能彼此分离;要形成合力,不能相互断裂。

作者:余源培

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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