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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问题研究

来源:团结报|作者:殷贤华|时间:2015-04-08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广泛参与、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实施民主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为了支持、维护和帮助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执政。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其实效性,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课题。

 

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督职能弱化。民主党派主要有两大职能:一是参政议政职能,二是民主监督职能。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在民主党派的两个主要职能中,民主监督始终是个短腿和软肋,与参政议政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知情渠道有限。民主党派对中共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内参阅看权限有限,缺乏信息对等,而在政治协商方面还有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监督质量不高。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会议、建议议案、提案、视察和专题调查、社情民意反映等形式。

作用发挥不够。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邀为特约人员(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这一制度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也是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创新形式,但部分特约人员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好。

 

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共各级党组织对民主党派的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往往重视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而忽视其民主监督的作用,仅仅把民主党派视为“智囊团”、“思想库”,而没有作为“晴雨表”和“监控器”。

机制建设不到位。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机制外部性条件不充分,致使这种好的制度设计难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有效发挥作用。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非权力的政治监督,只有执政党重视,才有顺畅运作的保障,民主监督缺乏对被监督者的答复、出力、责任人等方面的规定。民主监督是否有效果的决定权在被监督一方,而不在监督者一方,这导致民主党派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缺乏着力点和调控力。

自身素质不到位。各民主党派把自己精力更多地放到参政议政上,而对自身存在价值重要体现的民主监督,却因实践的困难而自觉不自觉地弱化了。一些民主党派成员的视野大多局限于一些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敢涉及重大社会问题。在行使监督权时存在患得患失的心理,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越位,怕惹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一些担任特约人员的民主党派成员,仅仅把特约人员身份当作是政治荣誉和社会职务,对于如何发挥好特约人员作用,思考不多,钻研不深,习惯于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致使本身就缺乏刚性的民主监督更显得苍白无力。

 

提高民主监督水平的建议

着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中共党委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视程度。一是中共党委要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目标化、项目化、具体化。二是制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施办法及细则。只有制定规范性、科学性的民主监督实施办法及细则,才能确保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才能确保民主监督的长效性。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民主协商会议制度、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工作议政制度、民主党派知情渠道制度、民主监督反馈制度等制度,以保障民主监督的可操作性。三是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一方面,要教育中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并依法保护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中共党委应积极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及各级组织推进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如在配备人员、建立信息网络、拓宽沟通渠道、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等方面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着力拓宽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深度和层次。一是提高常规性民主监督质量。继续通过会议、建议案、提案、视察和专题调查等,多提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和举报、批评。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强化民主监督作用,提高参政议政质量。要把开展常规性民主监督形成的成果,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反映等被采纳或者成果转化的情况,纳入对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的考核奖励。二是大胆开展民主评议。组织民主党派成员、政协委员对政府有关部门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并正式递交中共党委、政府参考。三是创新开展情况通报。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在活动中实施民主监督,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情况通报,以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切实有效,力度不断加强。四是强化民主监督跟踪。要建立民主监督跟踪机制和反馈机制,跟踪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民主监督的成效进行梳理分析,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

着力民主党派自身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民主监督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培训。学习和借鉴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经验,加强各民主党派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借鉴。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在社会主义学院开设民主监督课程等途径,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使其关心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认真调研,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在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框架下,各民主党派要准确定位,既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又有作为、起作用,真正为支持和帮助执政党改善领导和改进工作出实招、出高招。二是强化参政党理论建设。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政治组织,不是一般的群众性团体,一定要强化参政党理论建设。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参政议政实践,努力造就和培养一大批中青年专兼职骨干,多多参与理论的研讨与写作。三是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必须着力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目前,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均未建立民主监督专门组织,这种机构设置与把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主要职能的政治要求是不相称的。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有必要建立民主监督的专门机构。

 

(作者:殷贤华 民进重庆市委理研会会员、荣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本文原载201547日《团结报》八版)

 

作者:殷贤华

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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