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度关注干旱后可能引发的水事纠纷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0-09-25

民政部门统计,截至323日,旱灾已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受灾人口6130.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1807.1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172.4万头,农作物受灾面积503.4万公顷,绝收面积111.5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36.6亿元。而据气象部门预报,云南大部、贵州西部和南部、川西高原南部、广西西北部等气象干旱区旱情将持续或发展。

此次西南地区出现的严重旱情受到中央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多次赴灾区指导,并让部队和武警全力支持地方抗旱工作,但是干旱后极易引发局部的水事纠纷,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预防。

据统计,仅云南楚雄一地,从2010年年初至228日,全市共发生较大的水事纠纷18件。而我国澜沧江下游的湄公河流域由于也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旱情该流域一些国家的民众、媒体和学者,有意或无意把矛头指向中国,声称中国在上游已建或在建的11座水坝断流截水,才造成他们河水干涸。据路透社325日报道,4个东南亚国家将于下周就此问题向中国提出交涉。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是:

1、此次发生的旱情主要是云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区,此区域是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区,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不能同一而论,如果水事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极有可能引起局部的矛盾,继而引发地区稳定,近期云南少数地区就发生了争抢水源的事件。

2、旱情虽然主要发生在我国,但是也必定影响到与我国接壤的一些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的生产、生活,如果因旱情引发的水事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会引发与我国接壤的其他国家边境地区的矛盾,从而引发国际纠纷,近期就有湄公河流域下游国家制造我国开发湄公河上有资源导致其干旱、缺水的言论。

3、此次旱情暴露出的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制化、规范化的手段解决水事纠纷,以推动我国公正、公平、合理的水事秩序的建立,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大范围的春耕即将展开,极易诱发旱区的水事纠纷,为此建议:

1、要地高度重视旱情以后可能出现的跨区域、跨流域的水事纠纷问题,制定好解决水事纠纷的预案,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把可能出现的水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地区和谐稳定。

2、建立合理的解决机制。把水利、气象、农业、国土资源、环保、法院、公安、地方行政等多个涉及水事纠纷解决的部门联合起来,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增强处理水事纠纷的力度和可操作程度,避免水事纠纷久拖不决。

3、 建立解决水事纠纷的国际协作处置机制。加强与邻国相关机构对水事问题的处理,防止用水事纠纷问题挑起国际、民族矛盾,制造地方不稳定。

4、注重民间的各种协调。从民间组织入手,建立民间性的水事纠纷仲裁机构,积极调动民间力量来解决水事纠纷,促进节省公共资源,提高调解效率,应当组建相应的用水者协会、灌溉协会等民间水利组织调解水事纠纷。

5、逐步建立水事情况通报制度、水事协商制度。对敏感区的边界河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边界水事协商制度,共同维护和谐的水事秩序。

6、大旱之后,水利部门应该加强对水事矛盾突出地区、行政边界地区水事秩序的监督检查,加强水事矛盾突出地区、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水法制宣传,教育群众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

责任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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