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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706—煤炭行业去产能须关注疑似尘肺病群体就业难问题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7-07-07

冯利朋(民进会员,重庆市永川区政协委员,重庆文理学院副教授)、杨光萍(无党派人士,重庆市永川区政协常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反映:尘肺病是煤炭行业常见职业病,一线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约20%被确诊尘肺病患者,64%为疑似尘肺病。根据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安排,全行业约130万职工要面临再就业,大量职工进入人才市场后,用人单位担心疑似尘肺病群体入职后继续病变为尘肺病患者的话自身可能会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与其有后顾之忧,还不如提高入职门槛,这就客观上形成了对于疑似尘肺病群体的就业歧视。以西部某百万人口县为例,该县2015年至今共关闭煤矿51个,涉及再就业的职工14000余人,其中有近万人因存在疑似尘肺病问题而难以重新就业,严重影响到这一群体的再就业及其家庭的生计。

为此,建议:

一、出台专门文件,让用人单位敢于聘用这类再就业群体。从国家层面下发专门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煤炭行业再就业职工时,按照与其他员工同样的体检项目和缴费标准,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保费用。当其中的部分煤炭行业再就业人员在入职后病变为尘肺病时,由各地人社部门统一兜底,统筹解决尘肺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和后续治疗问题。

二、配套相关政策,让用人单位乐于聘用这类再就业职工。一是对从关停煤矿的政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对接收煤矿职工且保证其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用工补贴。二是将吸纳煤矿职工就业的人数与相关税费的减免挂钩。三是针对煤炭行业再就业职工举办专场招聘。

三、政府积极作为,市场化与公益性手段共促就业创业。一是引导煤炭企业成立人力资源公司,采取劳务派遣、企业间余缺调剂等方式,向缺工的地区和企业有组织输出职工。同时可利用矿区的原有设施设备来设立车间、代工点或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二是加强对煤炭行业再就业职工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能力培训,设立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分流人员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服务。三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尤其是在各地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中加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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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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