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建设文化强国

来源:解放日报|时间:2011-11-22
    文化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功能应该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为社会生活建立意义系统和价值系统,从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个文化大国既要保持社会核心价值的普遍认同,也要保障文化多样性的开放空间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为此,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长期战略目标。这一宏伟目标的确立,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将迈向一个新的阶段。

  软实力的核心是价值观

  首先,一个具有坚定共同价值观和思想力量的国家才可能成为文化强国。所谓“文化强国”,主要不是体现在物质因素上,而是体现在这个国家所拥有的文化软实力上。文化软实力之“软”,来自于一个国家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国民素质、社会制度、文化产品和价值体系所带来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对生活方式、社会制度的仿效和认同,其背后是对价值观的认同;对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赞赏,其背后也反映出对价值观的认同。这种认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而表现为文化吸引和精神感召,具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特点。

  现在许多人谈文化软实力,往往重心偏在“实力”上,特别是偏在文化产业的经济实力上,而忽视了这个实力的“软”。其实,文化上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来自于被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来自于能够引导这个世界的思想力量。因此,价值观和思想的力量才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真正核心。正如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所说:“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如何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如何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如何华丽,而取决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学识、开明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一个国家的力量所在。”

  其次,一个具有强大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的国家才可能成为文化强国。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正在深刻改变全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创新正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自主创新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已成为一个文化强国的必备条件。胡锦涛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总体上经济发展技术含量不高,很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先导性战略高技术领域科技力量薄弱,重要产业对外技术依赖程度仍然较高。”今天的中国,正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巨大挑战,特别需要持续不断地发展自主创新能力,特别需要一种能够激发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创造热情的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文化体制,特别需要一种能够对本民族文化传统进行创造性继承和改造的文化机制,也特别需要一种能够激发全社会进行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

  20世纪60年代,日本科学史家汤浅光朝对16世纪至20世纪间的世界重大科学成果作了统计学研究,把凡是重大科学成果数超过同期世界总数25%的国家,称为“科学活动中心”。结果显示,从1610年前后到1950年,世界科学中心先后从意大利转移到英国,又到法国、德国,再到美国。他的结论是,世界科学活动中心总是朝着政治体制和社会文化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地方转移。由此可见,创新力的强弱和发展态势,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化环境、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优良与否的“试金石”。

  最后,一个具有文化包容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国家才可能成为文化强国。凡强健的文化都是自信的,而充满自信的文化又都是多元的、宽容的、开放的。一个文化大国既要保持社会核心价值的普遍认同,也要保障文化多样性的开放空间。唐代的中国可称得上是文化强国,那时的中华文明对世界特别是对亚洲具有重大影响。丝绸之路将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源源不断地输向中亚和欧洲,同时大量被称为“西域胡人”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长安、洛阳等城市。各国使节来长安进贡、朝见,让长安成为胡商、胡僧、胡姬们的集聚之地。来自异域的龟兹乐、天竺乐、西凉乐、高昌乐,融入中土的雅乐、古乐,成为盛唐之音。

  多种族多文化多阶层共存,相互间的文化差异和利益冲突既是刺激竞争的催化剂,更会转化为文化融合和文化创新的不竭动力。文化多样性体现了各种文化群体适应外部世界和改变生活境况的能力,而文化包容性则体现了多种文化群体和文化观念多元共存的要求和可能性,二者是培育人类创造力的最好温床。一部人类文明史表明,多元文化是文化发展和文化创新的策源地。每一种文化都具有解释世界和处理与世界关系的独特方式,各种文化共同构成了人类文化的宝库。文化创造力的强弱与多元文化的频繁交流、密切互动紧紧相连,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不可能产生伟大的创造。

  制度创新是文化发展的推动力

  众所周知,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遵循文化发展内在规律的文化体制,对于文化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至关重要。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的要求,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制度变革和创新的要求。

  一个公开透明的文化体制,是文化活动、文化创造必要的制度保障。而符合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和严肃执行,是这一制度的基础。在一个法制不健全、办事无规则的制度环境下,文化界乃至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必然会受到抑制,国家的文化建设、人民的精神生活必然会遭受消极影响。

  一个宽松自由的文化活动空间,是文化创造、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创造过程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生产过程,特别需要发挥个人的创造精神。历史证明,文化活动空间的大小与文化发展的规模、程度和水平成正比。由此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领域的各种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其目的都是为文化活动、文化创造、文化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制度空间。一个懂得尊重思想和文化的民族,才会诞生出伟大的思想和伟大的文化。

  一个符合文化自身内在特点、内在价值和内在规律的文化体制是文化强国的制度基础。若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取消文化的独立价值,那么在制度上也必然无视文化制度的内在特点和内在规律。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很难得到健康发展。曾经有一段时间,由于过于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宣传教化功能,片面将文化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和政治的工具,严重影响了文化功能的全面发挥。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大背景下,文化本来所具有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被重新发现。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步步深入,我国的文化生产力更是得到了空前解放。但同时,也出现了过于强调文化的消费娱乐功能,将文化仅仅当作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和手段的倾向。历史告诉我们,文化虽然兼具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但这些功能都不是文化的核心功能和根本功能。文化的核心价值和根本功能应该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为社会生活建立意义系统和价值系统,从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一个好的文化管理体制,应该既有利于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促进全民族文化创新,又有利于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同时还有利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总之,改革就是要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当代中国的改革发展,始终以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为主线。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文化强国建设需要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制度基础。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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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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