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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学习问答

来源:《民主》|时间:2013-08-26
 

     编者按:20121219,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民进中央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就会章修正案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现登载供广大会员学习参考。

  问: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章程作出修改,其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上一次修订,是 2007年民进十大通过的。它在过去五年中对于我会进一步巩固政治交接,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年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共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民进十大以来,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理论与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我会积极推进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累了新的经验。

  在中共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会章修正案中体现吸纳五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成果,体现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成果,对于保障我会的政治纲领和组织制度不断与时俱进,更好地统一全会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鉴于此,民进十一大对会章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问:本次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本次会章修改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充分发扬会内民主,集中全会智慧。

  审议通过《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是民进十一大的一项重要议程,为此,会中央从 2011年年底就开始了会章修改的各项准备工作。2011 12 6日,经民进十二届十七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民进十一大筹备委员会会章修改工作组,主席会议同时对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以及会章修改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2012326,会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征求对〈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改意见的通知》,面向全会充分征集意见,要求各省级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意见建议。严隽琪主席、罗富和常务副主席等会中央领导亲自带队,专程或利用省级组织换届大会之机,在29个省级组织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全面听取民进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一大代表、各省级组织领导、委员、机关专职干部、市、县(区)级组织负责人、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在整个会章修改期间,会中央累计召开座谈会30个,听取了500多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提出 20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会章修改工作组对会章修正案(草案)进行认真修改,经主席会、常委会审议后,形成提交民进十一大审议的会章修正案。十一大期间,全体代表对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综合这些意见,形成了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2 19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会章修正案。

  会章修正案充分反映了我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意见和愿望。经过认真研究,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已经被采纳,有的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问:本次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会章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坚持把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同我会的实际结合起来。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会的优良传统,保持章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总结新经验,适应新情况,使修改后的会章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和广大会员的共同意志,体现民进的特色,更有利于推动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目标的实现。

  基本原则是:(一)体现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符合民进的实际,代表广大会员的意愿。(二)既要保持会章的稳定性,又要与时俱进。遵循小改不大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的原则,以保持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问:本次会章修改的重点是什么?

  答:本次会章修改的重点是:(一)适应新形势,在总纲中体现时代精神与执政党治国理政的理论创新的有关成果。(二)总结新鲜经验,在工作总则中反映民进十大以来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经验。(三)针对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组织条例方面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完善组织制度和机制。

  问:如何理解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增加了有关同心的内容?

  答:2011年初,胡锦涛同志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有关同心 ”的这些重要论述,是对多党合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是对多党合作理论的创新发展,为民主党派深化政治交接、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会章修正案中吸纳了这一重要成果,在总纲部分增加了有关内容。

  问:会章修正案对政治纲领作了哪些充实和完善?

  答:会章修正案政治纲领部分,一是把科学发展观列入了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二是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共十七大以来,科学发展观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实践成效不断显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拥护。中共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作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对于全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民进全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自身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主党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最基本的政治共识,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民进十大会章修正案政治纲领部分已经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本次会章修正案进一步提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就是强调全会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问:会章修正案对基本任务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答:主要体现在会章修正案将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任务的第五点写入章程。

  中共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会章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充实到基本任务之中,吸纳了中国共产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对于全会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会章修正案对基本任务的充实和完善,还体现在丰富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关内容,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民进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问:如何理解会章修正案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写入工作总则?

  答: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近年来,全会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延伸和深化,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把学习践行活动贯穿于履行参政党职能与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在切实推进政治道路认同、奋斗目标认同、文化价值认同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章修正案在工作总则中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其重要性和指导性,旨在强调全会要深刻认识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在学习践行活动中进一步增进政治共识,搞好政治交接,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水平。

  问:会章修正案对会员和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总结和体现我会十大以来自身建设的新经验,会章修正案对会员和会的干部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一、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严守国家机密 ”;第二款修改为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任务,参加本会组织生活,按时交纳会费 ”,同时将原来七款合并为五款。作这样的修改主要是有利于增强会员的参政党意识,并使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二、第十八条为新增条款,其内容主要是原第十七条第七款,表述为:会员工作变动或迁移他地时,应转组织关系。会员如迁移到没有建立组织的地方,其组织关系仍属原所属组织。作这样的修改主要是针对新形势下会员流动性日益增强,保证会员与组织的紧密联系,方便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第四十六条有关内容修改为本会各级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会员公认、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和任用干部 ”,在德才兼备 ”的基础上强调以德为先 ”是进一步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以之作为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对于建设高素质参政党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第四十八条修改为本会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选举产生的,或是由组织任命的,均实行任期制,在同一职务上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届 ”,这是根据我会实际情况,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对干部任期制作出的补充表述。

  问:会章修正案在会内监督方面作了哪些必要的补充?

  答:针对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会内监督工作在中央和省级组织的逐步展开,会章修正案在组织制度、中央组织及地方组织等章节对监督委员会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第二十五条为新增条款,其内容主要是原四十七条,并根据目前会内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出新的修改和补充,表述为: “本会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机制,设立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机构,对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本会章程和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对会员遵守本会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中央和省级监督委员会由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同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主任一人和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 ”“中央监督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省级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和中央监督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对中央和省级监督委员会的产生、组成及工作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第二十九条由四款增加为六款,其中新增第二款、第五款规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具有听取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报告 ”选举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的职权;第六款增加必要时可以调整少部分中央委员、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 ”的内容。这是根据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进行的必要补充。

  三、第三十九条在地方各级委员会职权部分,针对省级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了补充修改,规定省级委员会应听取同级监督委员会的报告,选举产生同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这是根据会内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省级委员会的职权进行的必要补充。

  问:会章修正案对中央组织章节作出了哪些修改?

  答:会章修正案第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常务委员会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 ”,并且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增加了对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表述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问:会章修正案对地方组织的相关表述和有关规定作出了哪些内容上的完善?

  答:一、为规范本会地方组织的表述,使之更为全面,尽量涵盖所有地方组织,会章修正案第三十五条修改为本会的地方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盟)委员会,直辖市的区(县)委员会;县(旗)委员会,县级市委员会,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员会

  二、第三十八条明确了新一届地方各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同级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主席团推定召集人主持会议 ”,对地方组织会议制度的细节部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对相关内容产生歧义与误读。

  问:会章修正案对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哪些改变,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答:一、为了更加规范基层组织的名称、成立条件和相互之间的层级关系,第四十三条修改为本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员人数五人以上的可成立支部委员会。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委员会可设小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或按会员的业务系统设立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委员会”,“本会中央和各级地方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可设立直属支部委员会或直属小组。不能编组的会员,应由其所属会的组织直接联系

  二、第四十四条有关内容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作这样的修改,客观上有利于人数较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开展工作。

  三、第四十五条有关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部分,根据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与新任务,添加了部分内容。其中第二款修改为 “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活动,推动会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将生态文明建设加入其中,与总纲部分全会的基本任务形成呼应与统一。第四款修改为 “组织会员过好组织生活,加强政治学习,关心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增强团结,共同进步 ”;第五款修改为 “做好所联系群众的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 ”,对基层组织的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有助于基层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

链接: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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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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