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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801—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建议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8-01-08

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副研究员、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教育政策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程艳霞,民进会员、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教师谭艳红反映: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公民法治素养的培育,学校教育尤为重要。通过重庆市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从对全市5693名中小学生法治素养测评情况看,近10%的中小学生未掌握基本的法治小知识和常识;12%的中小学生不具备初步的法治意识,不能辨别一些简单的违法行为;30%的中小学生不具备初步的法治运用能力,不了解在学校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如何合法寻求帮助。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与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目前,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存在课程落实不到位、缺少专业法治课教师等问题,具体如下:

1.课程设置不完善。很多学校没有独立的法治教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缺乏系统的教材,没有系统的教学规划和分层的教学体系。内容较为单一,限于《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教材中的一些法律知识,主要集中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命安全、禁毒教育等安全教育方面。

2.缺少专业法治课教师。95%的学校由班主任或副校长作为法治课教师,少数学校由政治课教师上法治课程。

3.学科渗透性不强。开设的《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课程,没有很好地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常规教学课程融合,法治教育的学科渗透力度较弱。

4.宣传教育方式单一。主要依托主题班会和思想品德课、法治宣传讲座等传统教育方式,缺少组织观看电视、报纸、网络报道,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新形式。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建议:

一、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一是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意见》(渝教工委〔2015〕53号),督促中小学严格落实每月2节法治教育课程,而不仅仅是融合到思想品德课程中。二是与其他学科加强渗透融合。建立法治教育课程和其他学科联合备课组,结合不同年级特点,把法律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紧密结合,撰写教学计划,写教案等。

二、全面提升法治教师专业素养。一是实施市、区县、学校三级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二是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将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纳入培训范围,鼓励现有的品德、思政、法治课教师参加法律专业的学历教育,提高法律专业素养。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过100学时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完善学校管理人员法治培训考核机制。一是提高学校领导法治水平。建立专项培训计划,着力抓好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二是完善学校管理人员法治培训考核机制。加强任职前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考核评价,将法治教育纳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及考核制度当中。

四、探索校园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机制。一是寻找法治育人与立德树人的结合点,根据学校不同特点,因地制宜,拓展法治文化阵地。二是坚持普法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贴近青少年心理和教育需求,利用每周一国旗下讲话、校园网、黑板报等德育阵地引导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广泛性、感染性。

五、构建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宣传体系。一是加强市、区县、学校三级联动,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教政法〔2016〕16号)。二是构建“互联网+法治教育”的宣传教育格局,如法治微视频等,加强法治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三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研究机构。区县、学校联合研发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地方或学校法治教育教材,设立校级课题。四是开展中小学生法治素养测评工作,把法治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六、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支持机制。一是与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开展法庭进校园、组织参观监狱和廉政教育实践基地等活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充分利用媒体加大校园法治文化的宣传报道。二是丰富家长参与法治教育的途径,建立学校与社区合作机制,鼓励学生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完善与社区、有关企事业组织合作共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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