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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906—补齐农村基建短板需优化规范相关标准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9-04-29

据民进重庆市委会参政议政处副处长陈涛反映: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目前,交通部、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门以及地方层面都在考量加大投资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地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前段时间开展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中,我们发现当前农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标准不适用不规范的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以交通设施为例,当前很多地方的通村路宽度只有3米5左右,虽然间隔一定距离设有会车的安全岛,但是因此引发的堵车、事故和纠纷并不少。主要问题在于3米5的路面宽度,两车并行太窄(汽车宽度多在1.6-1.8米之间,如农村常见的长安之星面包车宽度为1.64米),单车行驶又有点浪费,因此被很多人戏称为“反人类设计”。

究其根源在于,通村路在规划建设时执行的标准有问题。当前各地在规划农村公路时主要依据的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01-2003)以及各地据此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如《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这些办法规定,县通乡(含乡际)、乡通村(含乡际)、通村的公路分别按照二、三、四级公路技术等级进行规划建设。虽然有的地方的管理办法规定四级公路有3.5米、4.5米和5.5米三种不同的宽度值,其中4.5米为推荐值,但更多的地方按3.5米下限值来建设。

以前农村地区的汽车保有量不多,对道路的通行能力要求较低,如3.5米的通村道路是针对日通行400车次的情况设计的。但是随着近年来农村地区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这一最低要求已经不能符合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

为提高投入的有效性,减少宝贵物力财力的浪费,建议:

1.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对涉及农村基础设施的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对缺少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编制,从技术层面为补齐乡村基建短板提供保障。

2.坚持适当超前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各地在编制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口流动趋势合理规划建设基础设施。

3.提高乡村基建标准的强制性,将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确保农村基建标准可以得到落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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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参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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