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

来源:人民日报|时间:2013-01-2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紧密团结起来,形成广泛、强大、持久的力量支持。

  一、党的十七大以来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壮大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完善理论指导,强化政策支持,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壮大。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始终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呈现出团结、和谐、开拓、奋进的良好局面。

  (一)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通过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党90周年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引导,通过“重温历史”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孙起孟、雷洁琼、吴阶平等老一辈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的风范弘扬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了团结合作的思想共识。推进贵州毕节多党合作示范区和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共参与重大项目413个,投入和引进资金305亿元,建立产业示范基地32个;成立党外院士服务团、律师服务团和留学人员服务团,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信念。

  (二)服务科学发展

  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等重大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外人士积极议政建言。5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共向中共中央报送重要意见建议298件,为中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围绕产研结合、银企协作等搭建有效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引导统一战线成员踊跃参与扶贫开发、公益慈善、抗击自然灾害等社会事业,深入推进光彩事业、温暖工程等活动。其中参与帮助老区人民的非公有制企业13.2万家,捐款捐物75.7亿元,实施惠民项目6628个,受助对象30.6万人。

  (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深入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新疆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迅速平息妥善处置拉萨“3·14”事件,扎实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粉碎达赖集团种种分裂主义阴谋,有力维护西藏和四省藏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隆重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和平解放60周年,推动设立“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贯彻《“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安排项目226个,总投资3300亿元。积极推进对口支援青海工作,以及有关省份对口支援本省藏区工作。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调研,协助中央制定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文件。省级以上统战部门和社会主义学院共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6100多期,培训党外人士24万多人次。在上海、贵州、甘肃试点建立全国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指导地方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实践锻炼基地。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力度,目前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3万人,其中地方政府和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3500人,中央国家机关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干部20人。

  (五)推进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创新

  制定规范省级政治协商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推进西藏和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等重要文件,提出一系列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各级统战部门围绕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建设开放式、多层次、社会化研究机制,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为完善统一战线各领域理论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六)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

  进一步巩固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格局,强化统战部门牵头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的职能,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统战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关于配好配强统战部长的规定,推进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的领导体制。目前有21个省、区、市统战部长由党委常委担任,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统战工作,探索统战工作进社区、园区、楼宇及社团,基层统战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这10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累了治国理政的新鲜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巩固壮大统一战线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广泛运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把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紧密团结在我们党周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了广泛的力量支持。

  二、统一战线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国家性质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稳定的根本政治保证。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特征和主要任务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密切相关,必须也能够充分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独特优势作用,推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人民民主作为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党领导人民对中国政治发展道路长期探索作出的历史选择,是中国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跨越的根本标志,是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的政治根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是人民民主在当代中国的主要实现形式。统一战线与这一制度框架密切相关:人民代表大会中有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作为人民代表参加;多党合作本身就体现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原则,人民政协本身就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在民族领域中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吸纳了新的社会阶层等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因此,广泛吸收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党外代表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设计安排,其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这一制度优势的发挥和效能的提升。统一战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引导广大成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自觉抵制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渗透影响,在实践中增强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制度自信和认同。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通过充分协商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力量,是我们党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方式。统一战线一贯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致力形成和保持宽松稳定、体谅包容的社会政治氛围,强调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协商民主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对于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愿望诉求通过协商民主得到充分表达,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总结我国政治制度中协商民主的丰富经验,继续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最大组织形式和发挥作用的平台,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中国共产党有遇事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更形成为一种制度。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或委托召开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05次,其中胡锦涛同志亲自主持53次。要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并同其他形式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基层民主协商等一起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和本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亿万人民的政治生活实践中不断推进,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如果没有党的领导,不仅什么事也办不成,而且国家、社会将陷于混乱。同时,党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不同意见,共同防止和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因素。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要始终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实际、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放弃我们自己从实践中探索出来又被实践证明是正确有效的根本政治制度。统一战线作为党领导的最广泛的政治联盟,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一思想,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事关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重点任务等作出战略部署,将使我们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引领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作出贡献。

  (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目前,我国8个民主党派有84万多成员,全国工商联组织有294万多会员。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引导他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多党合作制度的整体效能;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和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搞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团结合作。

  (二)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1.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9%,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要加大投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更快发展起来,同全国一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维护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使各民族更多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条件下,要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谋国家的强盛和统一。对达赖集团、“三股势力”等打着民族旗号搞分裂主义的势力,必须进行坚决揭露和斗争。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信教群众超过1亿。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现象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到我们党的周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对涉及社会公共领域的宗教行为,应尽可能纳入一般社会管理范围,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促进宗教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形成和谐的宗教关系。防止宗教狂热、极端现象。

  (四)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目前,我国有私营企业98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3700多万户,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全国的6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致力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巩固壮大港澳台海外爱国力量,推进全体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

  发展壮大港澳爱国力量,引导他们支持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循序渐进推进民主,促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大团结。深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重点做好常住大陆青少年、职工、少数民族等群体的工作,不断增强他们对祖国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对“台独”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本文选自人民出版社已出版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作者:

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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