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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发出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来源:民进中央|时间:2014-10-27

  经民进十三届八次中常会审议通过,民进中央向全会发出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民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全面深化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重要会议,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部署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完全赞同和拥护会议通过的决定。

  为指导和推动民进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现对全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处于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和发展关键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民进各级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会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问题履行参政党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进各级组织要秉持“为执政党助力、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加强法治意识,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依据宪法法律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力争在更多重要领域和关键问题上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三、积极推进符合法治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共中央进一步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在作风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腐倡廉等工作中推新政、开新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民进要认真学习执政党自身建设的经验,按照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要求,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全会的政治道路认同、奋斗目标认同、文化价值认同。各级组织要以纪念民进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会章会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会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始终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要树立人才强会理念,认真执行会章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序扩大会内民主、加强会内监督,推进会内制度体系建设,夯实自身建设的组织和制度基础。

  民进中央号召全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14年10月25日

作者:

责任编辑:罗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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