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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作者:谭柯、李阳|时间:2018-03-12

   昨日(3月5日),住渝全国政协委员提出集体提案:《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议》。政协委员们认为,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

   意义重大 有利于更好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据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介绍,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地区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重庆境内长江流程679公里、居上游各省区市之首,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300亿立方米、占库区总容量的76.3%,其水、土、大气、生态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对长江中下游地区都会产生敏感的影响。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有利于强化水土资源“固定器”、生态风险“缓冲器”、环境污染“过滤器”、江河流量“调节器”等生态功能,筑牢横亘在长江上中游交界处的“绿色长城”,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维护长江中下游乃至更大范围地区生态安全,让党中央放心、让全国人民安心。

   “有利于更好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告诉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明确要求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三峡库区的主体区域,有好山好水的自然基础,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个、世界自然遗产2个、5A级景区8个、4A级景区76个、自然和人文景点300余处,自然风光秀美,人文积淀深厚,山水城市独具魅力,长江三峡更是举世闻名。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外在行动,有助于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基础良好 各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

   “近年来,重庆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成效明显。”张洪称,各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禁投清单、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坚决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在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水质总体优良,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5%。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消落区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形成滨江景观林带、中山产业林带、高山防护林带的“三带”景观。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从直辖初的22.2%提升到50%,各类自然保护区增至58个。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张洪介绍,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和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主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全面推行河长制,饮用水源和河库管护得到加强,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着力控制交通、工业、扬尘、生活等大气污染,突出联防联控,增强监管能力,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PM2.5、PM10分别比2013年下降35.7%和32.1%。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告诉记者,近年来重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汽车、电子信息等千亿级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37.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9%、超过第二产业4.9个百分点。大力实施污染企业环保搬迁,累计关闭搬迁256家重污染企业,主城区基本实现没有燃煤电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化工厂、没有钢铁厂、没有水泥厂和烧结砖瓦窑。坚决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超额完成钢铁、煤炭、船舶、水泥等去产能目标。大力发展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装备等产业,环保产业产值占到全国的6.3%。

   与此同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统一部署,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重庆全面深化改革中长期规划,推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01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建立环境监察督察制度,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健全环保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大建议:从三方面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加强对重庆统筹指导

   1.恳请从国家层面制定支持重庆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总体要求、阶段目标、量化指标、重点任务等,重点支持重庆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恳请将重庆作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改革试点,支持重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力求为破除长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分散交叉”“多头监管”先行探路、取得经验。

   3.恳请国家建立省际间重点区域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统一规划沿江产业,统筹协调跨地区、跨流域的联动治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和工作指导,推动各省区市步入共同打造长江生态屏障“大保护”时代。

   (二)支持重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1.恳请国家加快推动渝东北、渝东南和大娄山生态屏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点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恳请国家支持重庆永川、璧山、梁平等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推动探索中小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

   2.恳请国家支持重庆璧山等区县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重点支持在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创新生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打造绿色惠民和绿色共享品牌等方面的探索试验,争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大对重庆生态修复资金投入

   1.恳请加大对重庆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将重庆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对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恳请将我市万州、开州、丰都等17个区县分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并加大转移支付额度。

   2.恳请将重庆纳入第二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鼓励重庆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方面改革创新,有效拓展生态环保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

   3.恳请国家进一步健全“长江经济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突出沿江流域各地主体责任,强化中央财政奖励引导,深化异地开发、技术援助、解决就业等补偿方式,有效调动长江上游省区市流域治理积极性。

作者:谭柯、李阳

责任编辑: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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