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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公民护照统一号码”的建议

来源:参议处|时间:2010-09-23

护照是人在境外时的唯一身份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对外交流会不断增多,我国公民出入境的人数不断增加,且日趋频繁,特别是普通公民以旅游者身份出国出境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些在外务工人员由于护照登记页用完又不等不更换新护照。但是,我国公民的护照管理存在严重不足:我国实行的政策是更换护照时更换护照号码,即对于同一个人,当更换护照时也更换了护照号码;而且对于同一个人在同一时期拥有的因公和因私护照号码也不相同。这样的体制有如下不足:

1、在国外的记录被从新认定。即使同一公民进出同一国家,由于所持的护照号码发生改变,以前的出入境记录查不到,始终被视为第一次,带来不必要的入境盘查而耽误时间。

2、在国外的信用记录不连续。由于所持的护照号码发生改变,公民在国外商业、经济、生活等活动记录,通过原护照号码不能查到,因此又被视为新人从新建立记录。例如:国外的信用卡、法律担保登记记录等。

3、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在这种方式下,一个人申领了多本护照不易被察觉,虽然现在的护照信息中含有公民的身份证信息,但是在境外使用中只登记护照本身的号码。而且确实有公民在国外谎称护照丢失,又在大使馆申领护照,使得同时拥有多本护照的情况。这样就有不法分子利用快要过期的护照在境外租车、作法律担保等,然后护照过期之后无从查找此人而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国民信誉。而且不排除出售护照非法获利的现象存在。而且,这种问题也为贪官外逃提供了更换身份的机会。

4、造成数码资源的浪费。在目前这种方式下,由于使用过护照号码在一定时期不能再启用,造成码源浪费。

5、增大了使用过同一护照号码的公民的法律风险。如果后一位使用原来某人使用过的护照号码的护照犯罪,那么单就号码查询来讲,前一个人也会被查询到。

基于上述原因,建议:建立中国公民护照统一号码并尽快实施。即使现在不能为全体中国公民建立统一的护照号码,也应该采取居民身份证升位一样的工作思路,先使用一定长度的护照号码,待码源不足时再行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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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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