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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信息选登201504-关于加强我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的建议

来源:本站首发|时间:2015-06-01

 据荣昌县政协常委、民进荣昌县委副主委、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李志辉及民进荣昌卫生支部主委、荣昌县人民医院医生张开富反映:

近年来,随着主城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主城区每天产生至少1500吨餐厨垃圾。虽然重庆市2009年颁布的《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据了解,每天至少500吨餐厨垃圾没进入正规收运渠道,除少部分被倒入下水道外,大部分作为原料继续供给“地沟油”、“ 潲水猪”等黑色产业,从而对食品安全及群众的生命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

1.单一的申报与台账制度难以实现对餐厨废弃物的有效监管。现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仅仅设置了申报、台账制度且对违反规定的处罚仅为小数额的罚款(200—1000元),此种状况缺乏与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单位营运利益相联系的制度的保障,使得申报、台账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实现对餐厨废弃物的有效监管。 

2.部门执法制度监管力度薄弱。虽然现行的教育宣传和联合执法两大监管措施,对促进主城餐厨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一方面宣传教育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法构成强制力;另一方面, 联合执法行动需要调动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 这决定了其不可能大范围地、频繁地实施,不可能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工作实现全天候长期性的监管。 

3. 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受利益驱动,非法收购力量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之间存在违规上门收购的地下交易行为 , 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个地下平衡系统 , 尚未建立规范的餐厨垃圾处置市场运作机制 , 短期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由收费转为付费的难度较大。 

4.收运布局缺乏科学性。由于缺乏对餐厨垃圾产生源确切数据的掌握,收运车辆行驶线路没有跟交通状况、不同类型餐饮网点分布等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造成收运效率不高。 

    为加强统一回收餐厨垃圾,为其资源化利用打下坚实基础,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重庆市餐厨废弃物监管法律制度。在认真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申报制度和台账制度有基础上,借鉴交通管理的作法,建立监管档案和累积记分制度。各级市政环卫部门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各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制度,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单位的违法行为实行除行政处罚之外的累积记分,且该记分应当与各单位下一年度的营业执照发放、招投标资格等单位营运利益直接挂钩。

2.引入行政代执行制度,确保餐厨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在充分利用教育宣传和联合执法这两种监管方式的同时,借鉴环保部门行政代执行权的作法,引入行政代执行制度。 当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履行其法定的统一回收义务时(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 对统一回收义务的履行拥有监督权力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该项义务指定或交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待他人将该项义务代为 履行完毕后, 不履行义务的法定义务人负担因代为履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在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宾馆饭店、大学餐厅、集体食堂等配备油水分离装置、收集装置等;合理规划收运单位服务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在餐饮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餐厨垃圾收运点,较为分散的地区可采取上门逐户收集,实行定时、定点的分类收集。收运车辆行驶时间、线路最好避开交通高峰时间与路段。

4.建立餐厨垃圾政府激励机制。在具体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制度时,可采取先免收,运行一段时间后,让餐厨垃圾产出单位有一个观念转变和心理适应过程, 并看到了统一处理带来的良好效果后再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 采取多样化的政府激励机制:一是通过返还处置费等方式鼓励产生单位减量化;二是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转移支付等方式,调动收运单位的积极性,加大申报量、收运量、费用收缴率和规范收运; 三是通过税收减免、产品认证等政策调动处置单位的积极性,以利于扩大处置规模,提升处置技术。以此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强化自律意识,配合政府做好餐厨垃圾的规范收运和处置。

5.加大宣传 ,促源头减量 。必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 、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 角 度的社会宣传,提倡顾客适量点菜和餐后打包,企事业单位食堂可采取自助分食制就餐, 杜绝浪费现象;以倡导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为 厨垃圾的源头减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

责任编辑:郑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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